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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2024年及以后入学本科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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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7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53-工学院   浏览:1032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日常管理,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征文演讲等活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作以下补充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工学院2024年及以后入学学生,2023年入学学生按该年级办法执行。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3日19:00前致电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0-6633324。



2026年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2024年及以后入学本科生适用】


附件:

附件1.工学院美育活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