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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环境学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小米助学金获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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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28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63-化工与环境学院   浏览:1184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21〕130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22〕86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化工与环境学院2026-2027学年各类助学金获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30日19:00前实名致电化工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0-66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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