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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浏览量:9779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校区决定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领域

(一)教学研究项目

1.“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相关实践

围绕教育部“新工科”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际工程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如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企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项目建设等。

2.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围绕“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探索与研究。包括“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大类培养机制的探索与实施;“产出导向”(OBE)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新工科”建设理念等国标与校区人才培养目标有机融合研究;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与探索;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3.课程建设

支持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的具体做法与措施。包括项目设计课程、工程实践与创新课程、MOOC(与课堂辅导结合)课程、研讨课程、双语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等的建设;教学方法与考核方法改革;公共课程教学管理;公共课程题库建设等研究与实践。

4.课程思政建设

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示范项目,从教学团队、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环节全面发挥示范作用;开展通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课堂建设与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促进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的有机融合;开展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充分发挥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做好专业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开展课程思政实践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系统设计实践育人体系,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打造思政课程实践与专业实践有机融合的实践教学基地。

5.教学实验室建设

实验教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内容优化;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及设备的开发;实验课程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等研究与实践。

6.工程实践项目建设

校内外实习实践项目的设计规划、实化细化、规范管理等研究。

7.教材建设

主要支持结合校区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与讲义编写。包括实践类教学讲义编写;实践指导书编写;教材尤其是实践类教材出版;适应信息化发展的电子教材建设等。

(二)教育管理项目

围绕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研究与实践。包括针对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或关键环节开展专门研究;改进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研究与实践;其他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方法。

二、项目管理

1.项目类别及周期: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均为一般项目,研究周期1年,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2.资助额度及经费管理:教学研究类不超过1.2万元/项,教育管理类不超过0.8万元/项,立项后拨付50%,结题后拨付50%。经费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3.项目奖励: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对优秀项目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总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数*1万元,不搞平均主义,获奖项目总数最多为项目数的50%,按评审结果(分数)排序分级奖励。

4.过程管理:2020年9月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度、质量、经费等,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中止拨付经费。

5.结题要求:20215月结题验收。所有项目要求至少发表1篇论文。课程建设类项目要有明确可考证的建设成果,通过建设该课程的教学效果有明显改善;教育研究类项目要出台管理文件或管理规范,并提供可考证的实施效果。

三、工作安排

1.组织申报(2019年11月27-12月16日):各单位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自治区标准模板)(附件2)。

2.单位推荐(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各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汇总表》(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J1楼II815办公室),电子文档以“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发送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3.专家评审(2019年12月21日-12月30日):教务与国际交流部组织专家评审。

4.立项公布(20201月12日前):教务与国际交流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公布立项项目。

四、相关说明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区编制(含本部派遣长期教师)。已有在研教改项目(含校区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再申报优先资助一线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

2.项目验收为“不通过”,一年之内不能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3.项目负责人限1人,且仅能申报1项项目

联系人:马璇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

附件3.2020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