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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20-2021学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量:8994

根据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校区将从2018、2019级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学院

交流学校

选派对象

选派专业

选派名额

石油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8

资源勘查工程

5

北京交通大学

201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

北京邮电大学2018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8

3

北京交通大学

2018

软件工程

3

北京邮电大学2018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8

3

工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201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华东理工大学

2018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

文理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2019

经济学类

8

上海财经大学

2019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

会计学

5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9

俄语

6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9

2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际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

三、基本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成绩。

四、选派程序

1.申请报名(5月20日-6月1日),学生自愿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由于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的学生,可采用纸质版扫描方式(需亲笔签字)发给学院,纸质材料后期补齐。

2.学院审核(6月2日-6月8日),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

3.校区审(6月9日-6月16日),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石油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0990-6633510

工学院联系人:解老师 0990-6633367

文理学院联系人:牛老师 0990-6633220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联系人:左老师 0990-6633035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