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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量:685

一、评选范围

校区编制及本部派遣专任教师。已获得过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申报当年自治区教学名师者,不得推荐教学能手已获得过自治区教学名师和申报当年自治区教学能手者,不得推荐教学名师。

二、评选条件

(一)自治区教学能手评选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师德师风优良,教学科研综合能力较强,学术发展潜力较突出的一线优秀教师。

2.对所教课程知识体系有深度理解,具有鲜明的教学思想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对教材把控好,教学效果好,方法先进,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先考虑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好的专业课教师,优先考虑长期程度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讲授专业基础课的优秀教师。一般应为校级教学能手,非现任校级领导。

3.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5年及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以上或同等技术职务。2017-2019学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学年,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指导学生实习、实验等折算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

(二)自治区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师德师风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改革成效突出的一线优秀教师。

2.对所教课程知识体系有深度理解,具有鲜明的教学思想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对教材把控好,教学效果好,方法先进,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先考虑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好的专业课教师,优先考虑长期程度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讲授专业基础课的优秀教师。一般应为校级教学名师,非现任校级领导。

3.具有15年及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在2014-2019学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教学能手、教学名师1人,于8月3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教务与国际交流部。教学能手候选人评价指标参照《自治区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教学名师评价指标参照《自治区第十二届高度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

(二)校区择优推荐教学能手、教学名师1人至自治区。推荐候选人需于8月31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1.候选人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扫描版(教学能手模板见附件4,教学名师模板见附件5)。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扫描版(教学能手模板见附件4,教学名师模板见附件5)。

3.候选人推荐表盖章纸质版和扫描版,纸质版推荐表需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教学能手模板见附件4,教学名师模板见附件5)。

4.材料光盘一张,光盘中应包括:候选人4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不大于500MB),教学录像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洪亮,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其他佐证材料:

教学能手候选人需提供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盖章扫描版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版。如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等。所提供材料应能证明推荐表格中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教学名师候选人需提供近6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盖章扫描版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版。如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封面等。所提供材料应能证明推荐表格中所填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人:马璇  联系电话:6633032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0年7月28

附件1:学院推荐汇总表

附件2:自治区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自治区第十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4:教学能手申报相关表格

附件5:教学名师申报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