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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量:595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2019年立项的自治区综合教改项目、2020年立项的自治区及校级教改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立项申请书内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项目要提出警示,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于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1年1月5日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表

附件3.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