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相关高校本科交流生培养协议,校区将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学院 | 交流学校 | 选派对象 | 选派专业 | 选派名额 |
石油学院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2019级 | 资源勘查工程 | 5名 |
北京交通大学 | 2019级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名 | |
北京邮电大学 | 2019级 | 3名 |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2019级 | 3名 | ||
北京交通大学 | 2019级 | 软件工程 | 3名 | |
北京邮电大学 | 2019级 | 2名 |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2019级 | 3名 | ||
工学院 | 电子科技大学 | 2019级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名 |
华东理工大学 | 2019级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5名 | |
文理学院 | 中央财经大学 | 2020级 | 经济学类 | 8名 |
上海财经大学 | 2020级 | 5名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2020级 | 会计学 | 5名 |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2020级 | 俄语 | 6名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2020级 | 2名 |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际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21-2022学年。
三、基本条件
1. 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 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选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成绩。
4. 2021年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交流生选派。
四、选派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于2021年6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2. 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学院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本科交流生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申请表交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3. 校区审批。教务与国际交流部于2021年6月15日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派名单。
4. 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2021-2022学年课程安排,填写《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附件3),学院汇总并于6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5. 行前培训。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通过企业微信联系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张瑞老师。
教务与国际交流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