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本科招生
学籍管理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质量管理
国际教育
教学研究
教师发展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量:846

各学院:

为保证教学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办法》(中石大京教[2006]4号),结合校区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校区编制且未通过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至少第二次独立授课的教师。

二、评估程序

1.拟申请参加本次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的教师,选择一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独立承担的课程申请评估,申请课程原则上应为必修课,填写《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审批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于9月24日前审核、填写参评课程名单汇总表(附件2),提交教(研)务部备案,并组织学院教学专家组进行评估。

3.学院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对参评课程组织评估,安排学院教学专家组听课(每门课程不低于5名专家),并通过查阅教案、作业、考卷和课程小结等教学材料对参评教师进行集中评议,投票产生通过合格评估的教师名单,原则上通过比例不高于95%。

4.各学院于2022年2月28日前对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相关材料(附件4)进行汇总后报教(研)务部。

5.通过评估者,开新课程时,一般不要求再次参加合格评估;首次评估未通过者,须减少授课学时,接受学院教学专家组再培训,并再次参加教学质量合格评估,仍未通过者,不再安排其承担教学任务。

联系人:牛军   联系电话:6633033。

教(研)务部    

2021年9月3日    

   


    

附件1.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审批表

附件2.参评课程名单汇总表

附件3.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

附件4.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相关材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