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两校区“互补借力、差异化融合发展”的理念,实现两校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校区间学生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2022年赴校本部交流学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0级本科生,各个专业选派人数如下:
学院 | 专业 | 人数 |
石油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5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4 | |
石油工程 | 5 | |
计算机类 | 8 | |
工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 | |
油气储运工程 | 4 | |
能源化学工程 | 4 | |
文理学院 | 英语 | 3 |
统计学 | 4 | |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会计学 | 4 |
经济学类 | 7 |
二、基本条件
1. 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 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选派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无不及格成绩。
三、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间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各学院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研)务部。
3.校区审批。教(研)务部于2021年12月1日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4.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安排,填写《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附件3),学院汇总并于2021年12月3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研)务部。
5. 行前培训。教(研)务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企业微信:教(研)务部 张瑞 电 话:0990-6633032
教(研)务部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