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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22-2023学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量:9557


根据与相关高校本科交流生培养协议,校区将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学院

交流学校

选派

对象

选派专业

选派

名额

石油

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

资源勘查工程

5

勘查技术与工程

5

北京交通大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

北京邮电大学

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北京交通大学

软件工程

3

北京邮电大学

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3

工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华东理工大学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

文理

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英语

1

上海外国语大学

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4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

俄语

6

北京外国语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统计学

6

工商管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

经济学类

8

上海财经大学

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会计学

5

中国政法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行政管理

6

二、交流时间

本次选派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时间为2022-2023学年,即20229月至20236月。

三、基本条件

1. 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 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选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50%,无不及格成绩。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学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2022年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交流生选派。

四、选派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于2022525前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2. 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学院于2022527前将《本科交流生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教(研)务部。

3. 校区审。教(研)务部于202261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派名单。

4. 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2022-2023学年课程安排,填写《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附件3),学院汇总并于622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研)务部。

5. 行前培训。教(研)务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项目咨询

企业微信:教(研)务部    张瑞   联系电话:0990-6633032


         附件1 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2 本科交流生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3 本科生交流学习课程安排表



教(研)务部

20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