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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3年赴校本部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量:8456

为落实两校区互补借力、差异化融合发展的理念,实现两校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校区间学生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2023年赴校本部交流学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1级本科生,各个专业选派人数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

选派人数

石油学院

资源勘查工程

5

资源勘查工程(创新班)

2

勘查技术与工程

3

石油工程

5

石油工程(创新班)

2

计算机类

8

工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7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化学工程与工艺

6

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班)

2

油气储运工程

5

能源化学工程

4

环境工程

3

自动化

4

文理学院

英语

3

统计学

4

数学与应用数学

3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

6

经济学类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3

二、交流时间

本次校区间交流时间为2023年,即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含夏季学期)至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三、基本条件

1选派学生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选派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学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间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21125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选派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各学院于20221130前将《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研)务部。

3校区审批。教(研)务部于2022125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4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确定交流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安排,填写《校区间交流学生课程安排表》(附件3),学院汇总并于2022122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研)务部。

5行前培训。教(研)务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企业微信:教(研)务部   张        话:0990-6633032

学院咨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石油学院

唐怀兰

0990-6633510

工学院

魏松下

0990-6633367

文理学院

   

0990-6633220

工商马院

高凯旋

0990-6633106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间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2 校区间交流学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3 校区间交流学生课程安排表


教(研)务部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