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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派2023年秋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8408

为实现两校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开展校区间学生交流项目。根据两校区统筹考虑,共同协商,校区拟派出65人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习,结合校区春季学期未派出交流学生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赴校本部交流学生增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增派对象及名额

面向2021级未参与交流学习项目本科生,共40人,派专业和名额如下表

学院

专业名称

增派名额

石油学院

资源勘查工程

2

资源勘查工程(创新班)

2

石油工程(创新班)

2

软件工程

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

工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3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化学工程与工艺(创新班)

2

能源化学工程

1

环境工程

1

自动化

1

文理学院

英语

2

统计学

3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

4

金融学

2

经济学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2

二、交流时间

本次交流时间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约20239月至20241月)。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4.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学课程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52023年转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交流项目选派。

四、选派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可登录校区融合门户,自愿填写202352724:00前提交交流学习项目申请。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符合选派资格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择优推荐,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20235280点前所有课程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学院于202361日前将《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教(研)务部。

3.校区审批。教(研)务部于202365日前对拟选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4.课程安排。各学院专业负责人统筹考虑,确定本专业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在校本部交流学生选课计划,填写《交流学习课程计划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汇总后于620日前提交至教(研)务部审核备案。专业负责人根据已备案课程计划,指导学生填写《交流学生个人选课计划表》(附件3)。

5.行前培训。教(研)务部将组织交流学生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企业微信:教(研)务部                   话:0990-6633032

学院咨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石油学院

唐怀兰

0990-6633510

工学院

魏松下

0990-6633367

文理学院

0990-6633220

工商马院

高凯旋

0990-6633106


附件1 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 交流学习课程计划表

附件3 交流学生个人选课计划表



教(研)务部

202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