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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初、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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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29  作者:劳资保险岗  来源: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浏览:490

校区各部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现就2016年初、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现任八级、九级职员;

二、聘任条件

(一)职员晋升聘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1.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2.符合文件规定的职员岗位聘任其他条件:

(1)七级职员晋升聘任条件:

A.取得博士学位;

B.取得硕士学位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

C.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

(2)八级职员晋升聘任条件:

A.取得硕士学位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

B.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

(3)九级职员聘任条件:

A.获得硕士学位者;

B.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 2016年12月29日,各单位布置聘任工作;

2. 2016年12月29-30日,个人填报《初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

3. 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3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审,并将名单在本单位进行5天公示;

4. 2017年1月4日,各单位向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报送材料;

5. 2017年1月5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的初、中级职员人员情况进行资格、条件、程序审查;

6. 2017年1月7日前,学校发文聘用初、中级职员。

四、有关说明

1.中级(七、八级)职员按聘任条件自然晋升相应职级,聘任起始日期按满足任职年限之日起计算,并从聘任之日起补发工资相应项目差额。

2.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1日。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并做好职员晋升聘任工作;

2.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克拉玛依校区初中级职员聘任申报表》、《克拉玛依校区二级单位应聘各级管理职员岗位汇总表》,请报送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盖章)。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