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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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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08  作者:师资岗李哲  来源: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浏览:234

为进一步规范校区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合理性,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克拉玛依校区教师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规定(试行)》(中石大克校区〔2017〕1号),现将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条件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实验、辅导员等工作,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独立承担一门以上本科生课程助课任务,并完成不少于32学时的观摩教学任务;

2.承担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有关教学任务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条件

根据《<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第11条规定,校区符合条件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申请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正常坚持工作。

(2)履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

(3)申报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任现职期间承担一定量的学校、学院(系)安排的除教学、科研外的公共管理、服务、学生辅导等工作,且满足学院(系)的要求。

(5)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对任现职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当年及下一年的认定资格。

2.学历及年限要求

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且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任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人员须任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学士学位及大专学历人员须任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2019年10月15日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填报《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确认汇总表》(见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及《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确认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二级单位审核评议

2019年10月15日-17日,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和评议,提出是否同意认定的意见,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三)审核认定及公示

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1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进行审核认定,并对申请人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区管委会审批;

(五)校区发文聘任。

三、其他事宜

(一)博士学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时间从入职校区时起算。

(二)校区每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直接认定工作。

(三)考虑校区用人的实际情况,校区认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来校区之前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0990-6633022


            附件:1. 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确认汇总表(1)

            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申请表(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