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2023)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区正式编制教师。已获得自治区级人才称号且正处于培养期的不列入此次推荐选拔范围。
二、申报材料
1.《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签字)一式七份及word电子版(命名:学院-姓名-推荐表);
2.《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Word电子版(命名:学院-一览表);
3.《推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选基本情况)Word电子版(命名:学院-推荐报告)。
注意:涉密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具体要求及相关信息详见通知及附件。
各学院请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10:3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命名:学院-天山英才第三期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报送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刘洋。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6633023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