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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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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请假必须遵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和校区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相关规定,履行学校规定请假手续。

2、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期间,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上课秩序,不得影响既定论文工作安排,一切以履行学生基本义务为第一前提。

3、学生因实习请假,需提供实习单位的录用证明。在克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回校住宿,遵守宿舍相关管理规定;如在克外实习,需经过家长同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学生请假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教(研)务部网站下载学生请销假表并如实写明请假事由、时间,取得辅导员同意并签字后(毕业设计阶段需先经过导师签字确认),经院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后,方可至学工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按时销假。

5、学生请假期间,需与学校保持联络畅通,遵守相关出差制度。

6、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律由学生本人承担其后果。

7、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把控请假申请,非必要不离校不离疆。

8、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