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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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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4  编辑: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来源:366-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1478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和校区《关于开展2027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工作机构

第一条 成立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组织学生报名、面试,计算推免综合成绩并进行专业排名,确定和公示符合推荐条件的拟推免生名单。工作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和申诉小组。

组 长:何汉挺、王爱军

副组长:姜雪、杨天方

成 员:齐飞、苗俊杰、马鹏、张万平、陈文、李昂、贾志洋、李嘉硕、高亚杰、张淼

第二条 成立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组长:杨天方

成员:马鹏、张万平、陈文、李昂、胡承饮、魏燚伟、李嘉硕、高亚杰、张淼

第三条 成立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接受和处理本单位推免工作中的申诉问题。

组 长:姜雪

成 员:李嘉硕、高亚杰、刘前芳、李中岩、魏燚伟、段毛毛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第五条 学业条件

(一)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

(二)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注:必修课程总优良率、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均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

第三章 申请流程及推免类别

第六条 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26年8月17日前自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后将扫描件通过企业微信发至辅导员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七条 提交材料。具有学术专长学生于8月20日18:00前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辅导员处。辅导员统计各专业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加分项并在学生群进行公示。8月25日前可补交8月20日至8月25日期间新产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辅导员再进行补充公示。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执行各专业原所属学院制定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逾期未提交者,不予认定。8月29日18:00前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交至学院办公室。

第八条 资格与材料审核。8月29日前,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九条 推免类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仅限完成“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育班学习并且成绩合格者申报)、普通推免。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工作另行通知;其他两个推免类别申请时可单选或多选,如多选,须填写志愿顺序,届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选拔。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推免类别志愿顺序变更。

第四章 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第十条 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简称“学业成绩”,满分80分)、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前三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成绩占10%(满分10分)。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6年夏季短学期(含),其中8月31日前尚未录入成绩的夏季短学期课程,不参与计算。学院收取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逾期未提交者,不予认定。

(一)学业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学业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有以上情况的学生需填写附件2。

(二)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计算方式如下:

1.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按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降级转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

2.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

3.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三)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

      考核项目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赋分办法见《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3),相关竞赛建议名单及科研成果标准见附件4。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赋分办法见《石油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5),竞赛团队比赛获奖项目成员赋分明细按照附件6填写。

(四)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学生的综合排名,结合志愿顺序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如果学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根据必修课优良率、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二条

(一)校区向各专业首次分配的名额录取结束后,如有二次分配追加名额,仅从候补学生中递补,已录取学生的推免类型及录取结果不变。

(二)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需填写附件7)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要求,对具有学术专长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于8月30日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原则上线下举行,通过答辩的方可加分。

第十五条 “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的其他标准以校区组织人事部相关通知为准。

第十六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校区原则上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手续。

第十七条 9月4日前完成所有符合推荐条件并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名单包括按照校区下达指标选拔的各专业推免生候选人和候补人选(包括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学生)。

第十八条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由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推荐阶段咨询电话:0990-6633250,申诉电话:0990-6633224


附件:

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交流期间不计入推免加权成绩计算课程申请表

附件3:文理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附件4:【数学、统计学】文理学院基础性竞赛建议名单及科研成果标准

附件5:石油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附件6:团队比赛获奖项目赋分明细表

附件7:自愿放弃申请声明


数理与人工智能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