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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2018年度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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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6  编辑:文理学院  来源:文理学院  浏览:1850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参照执行校本部《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基础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现状和需要,为更好地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本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院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岗、实验岗、辅导员、秘书岗、助管,校本部任职校区的专任教师遵照此办法考核。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按照学校组织部通知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充分考虑校区创业初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学时暂不做具体要求,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待校区相关文件出台后参照执行。

2.根据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每人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4.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小组

组长:张毅 

 副组长:徐长亮 屈满学宋飞

成员:杨立敏 赵嵩卿 王琳 郭青 赵京辉

李玲张新国 徐凯旋 娜依拉•亚尔买买提

秘书:王莉

四、考核申诉小组:

组长:徐长亮

成员:李玲 郭青 徐凯旋

五、考核等级

正式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试用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票数占二分之一及以上者,认定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与试用期转正挂钩,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转正,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停发工资待遇。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1.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对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教师岗包括承担课程的情况,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情况,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情况,参加学科建设的情况,参与教学改革的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参与监考的情况,指导学生的情况,公共服务情况及其他岗位履职情况等,并对2019年工作计划进行说明。实验岗重点说明实验室建设情况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对下学期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任务。辅导员岗重点考核学生工作情况。秘书岗主要考核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情况。

2.根据校区《教师手册》中关于考核的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或行为者;

(2)确认有严重师德问题,并受到相应处分者;

(3)从事宗教活动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宣扬封建迷信、歪理邪说者;

(4)违反学校知识产权、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5)受到党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受到公安行政拘留、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6)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

(7)年度内发生1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管理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者,或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教学管理、责任事故者;

(8)不服从学校、学院或机关职能部门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者,或学校、学院或机关职能部门认定其不合格者。

七、考核基本程序

(一)自评

2018年12月28日前,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试用期满人员填写《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根据岗位选择相应的表格);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参加述职,只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根据岗位选择相应的表格)备案当年工作,不予认定考核结果,考核结论处标注“新进教职工未参加考核”;退休人员不参加述职、根据岗位填写相应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由考核小组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援建教师不参加述职,由考核小组统一评定;正式人员根据岗位填写相应《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考核小组测评

2019年1月2日,学院组织教职工统一述职,由考核小组对汇报人员进行考评打分。

(三)考核结果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当事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学校考核申诉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申诉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八、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17:00



文理学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