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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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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和校区《关于推荐2017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文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成立文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等。

组 长:张毅

副组长:高洁、徐长亮

成 员:王琳、吴江、王凤歌、王均涛、牛军

第二条 成立文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负责解释、处理学院推荐阶段师生的申诉。

组 长:徐长亮

成 员:王琳、吴江、王凤歌、王均涛、牛军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社会责任感强。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四条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前五学期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本科期间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第五条 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会计学、经济学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俄语专业需通过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

第六条 身体健康,体育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第七条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排名前50%。

第八条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三章 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九条 学生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第十条 资格审核。文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第四章 成绩测算及排名办法

第十一条 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的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90%)、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

第十二条 前五学期必修课是指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之前(含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程。转专业学生替代现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原专业课程,课程属性记为必修,成绩参与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原专业修读的其他没有参与课程替代的必修课程,不参与前五学期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学生所有课程的课程属性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交流期间每学期至多可选择两门在交流学校修读的课程成绩不参与该部分成绩计算。

第十三条 计算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时,第一、二年综合测评成绩正常计算,第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中的智育基础分只计算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所修读的课程成绩。降级转专业学生2016-2017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不参与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同级转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参与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第十四条 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排名,如果学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第五章 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分配及名单确定

第十五条 各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为:会计学7人,经济学6人,俄语3人。

第十六条 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数从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中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理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文理学院

2020年9月20日



附件: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