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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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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和校区《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专业、录取人数、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 长:杨妍

副组长:闫鹏

成 员:肖磊、杨立敏、孙磊、张颖、王均涛、涂梦雪、李嘉硕、李倩

秘 书:高欢、刘智超

2. 成立文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各工作流程。

组 长:闫鹏

成 员:王均涛

3. 各专业成立面试小组,分为统计专业面试小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面试小组、英语专业面试小组、俄语专业面试小组、汉语言文学面试小组。面试小组负责本专业面试组织工作。

二、本科生转出工作

1.申请转出学生的辅导员要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了解学生的需求,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2.班主任要与转出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思想,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

3.辅导员要对申请转出的学生填报的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审批表中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本科生转入工作

(一)接收计划

年级

专业

接收计划

备注

2021级

统计学

0

普通转入,因疾病、生理缺陷或学业基础等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而转入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而定

数学与应用数学

0

英语

0

俄语

0

2022级

统计学

5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英语

5

俄语

0

汉语言文学

2

2023级

统计学

5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英语

5

俄语

5

汉语言文学

8

(二)申报条件

1.普通转入学生需符合以下要求:

(1)2021级、2022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申请转入学生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到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3)申请转入学生GPA专业排名在前50%,已修读的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4)申请平级转入统计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需修过数学分析及高等代数,且考试成绩>=75分。

2.疾病、生理缺陷或学业基础等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转入的学生在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转入学生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未受到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2)原则上已修读通识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

(3)因疾病、生理缺陷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需权威机构(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明确写明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在5月9日前,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所在学院出具意见,经教(研)务部审核同意后,可申报转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报名学生于5月9日17:00前填写《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审批表》、打印成绩单原件1份,交到当前所在学院办公室,于截止日期前由所在学院汇总后交至文理学院办公室。

2.资格审核与考核:文理学院于5月18日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人数为接收计划数的1.2倍,按GPA专业排名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GPA专业排名分数=(1-GPA专业排名百分比)*100,统计截至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符合申报条件第2条款的学生按照通识必修课平均成绩(统计截至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过程中,每位面试者准备2分钟的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评分标准打分;

(2)学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GPA专业排名分数*0.6+面试分数*0.4;由于疾病、生理缺陷或学业基础等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仅计算面试分数。

3.名单公示:5月24日前,教(研)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发文予以公布。

(四)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内,按总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申请转专业学生要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者,取消转专业资格,并通报原学院进行处理。

3.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其转专业前的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4.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2-2023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5.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6.转专业学生自下一个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四、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1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普通类

附件 2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特殊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文理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