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学(2021)6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研(2017)16号)等文件规定,经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评定,现将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3日,共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23日13:00前将意见致电文理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话0990-6633216。
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意见。
附件1.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