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25〕21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学生自主申请,经初审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入围国家奖学金名单(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80%+答辩成绩*20%)。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
(2)附件2和附件4《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电子版),个人事迹将用于资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
(4)成绩单、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
学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9月29日10:00前将材料电子版企业微信发给交给辅导员,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办公室(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但取消其评选所有奖学金的资格,并按照学生手册进行违纪处理。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所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8:30,答辩地点待通知。
答辩要求:
(1)参评人PPT演讲3分钟;
(2)参评人答辩2分钟(评委提问)。
4. 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日,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XX学院-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附件2:【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XX学院-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要求及模板
附件4:【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