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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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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26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355-文理学院  浏览:76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25〕21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学生自主申请,经初审与答辩环节,最终确定入围国家奖学金名单(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80%+答辩成绩*20%)。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

2)附件2和附件4《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电子版),个人事迹将用于资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

4)成绩单、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

学生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9月29日10:00前将材料电子版企业微信发给交给辅导员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办公室(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但取消其评选所有奖学金的资格,并按照学生手册进行违纪处理。

3. 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所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1830,答辩地点待通知。

答辩要求:

1)参评人PPT演讲3分钟;

2)参评人答辩2分钟(评委提问)。

4. 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日,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2025926




附件1:【XX学院-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附件2:【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XX学院-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要求及模板

附件4:【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