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21〕130号)、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25〕152号)等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院评审,现将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0日,共4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0月10日16:00前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