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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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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355-文理学院  浏览:667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4〕25号)和校区《关于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学院本科教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相关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秘书由本科教学秘书担任。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专业、录取人数、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2. 学院成立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转专业相关年级辅导员、师生代表。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各工作流程。

3. 各专业成立面试小组,负责本专业面试组织工作。


二、本科生转出工作

1.申请转出学生的辅导员应为学生讲解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了解学生的需求,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2.班主任应与转出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思想,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

3.辅导员应对申请转出学生填报的本科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中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本科生转入工作

(一)接收计划

年级

专业

接收计划

2024

统计学

0

数学与应用数学

0

英语

0

俄语

0

汉语言文学

0

2025

统计学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英语

2

英语(语言与计算科学)

3

俄语

0

俄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

汉语言文学

2

2026

统计学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英语

3

英语(语言与计算科学)

3

俄语

5

俄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5

汉语言文学

2

注: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优先考虑。学院接收此类转专业学生不占用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指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转入学生须为2024级或2025级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具备转专业申请资格。

2.申请转入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符合以下要求:

(1)原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位于前60%;

(2)未受到过学校的任何纪律处分;

(3)原专业所修课程考试(或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4)已修读并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中以往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

(5)申请平级转入统计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者限已修读《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课程且通过的学生。

(三)工作流程

1.报名时间

报名学生须于2026年5月22日13:00前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报名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中文成绩单原件1份(需通过教学楼楼下打印机打印带有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

3.材料报送流程

学生于2026年5月22日13:00前提交报名材料至本人转出专业辅导员处,由辅导员签字后汇总至转出学院办公室。各转出学院须于2026年5月22日18:00前将汇总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转入学院办公室。

4.资格审核与考核

学院于6月5日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各专业转专业工作小组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面试过程中,每位面试者须进行2分钟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面试小组成员依据既定评分标准,对面试者表现进行评分。

5.名单公示

6月5日前,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务部。

(四)录取原则

在各专业接收计划数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转入学生总成绩=(GPA*20)*0.5+面试分数*0.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GPA成绩计算截至2026年5月18日17:30,GPA按照在校期间累计所学课程最好成绩计算。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仅限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凡同时申请转入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一经查出,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确保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通报原学院进行处理。

3.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仍按原(转出)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与考核。

4.自2025-2026学年夏季短学期起,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须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5.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6.转专业学生自下一个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7.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其转专业前的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8.本科生在校期间仅享受三次奖学金评审机会,仅在首次就读当前年级时具备奖学金评审资格。因转专业等原因降级的学生,再次就读同一年级的不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其它

本细则由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项由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联系人

办公室

电话

石油学院

孙一铭

C6-III-409

6633515

工学院

刘永莉

C8-I-420

6633366

文理学院

周梦珊

C5-II-410

6633250

工商马院

吕焌豪

J2-I-208

6633106

教务部

赵雅萱

J1-I-704

663203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