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石大克校区学〔2025〕157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现将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奖项 |
1 | 2025217084 | 母粉芝 | 翻译 | 自治区奖学金 |
2 | 2025217086 | 张星宇 | 翻译 | 自治区奖学金 |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0月16日12:00前联系辅导员或实名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菀儒
联系电话:0990-663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