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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培养及学宿费标准说明

发布时间:2026-09-28  浏览量:951


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校区”)硕士研究生是指自主选择报考学院为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或者报考克拉玛依校区导师的硕士研究生,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毕业和学位授予等与校本部保持同一标准,统一在校本部注册学籍。

一、招生录取

校区按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原则上在校区进行。

二、培养

(一)校区全过程培养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25100金融、025200应用统计、055100翻译、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6控制工程、085501机械工程、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85702安全工程、085703地质工程、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802动力工程、125100工商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和非全日制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此17个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等全部培养环节在校区完成。学生第一学年在校区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起进行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研究和答辩等工作。专硕在校区进行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二)校区非全过程培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70200物理学、070900地质学、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5个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在校本部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校本部课程学习阶段,按学科专业归属由校本部相关学院管理;第二学年起在校区跟随导师进行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等工作。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校区硕士研究生在校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与校本部一致。

四、收费

(一)学费

1. 校区全过程培养研究生

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 校区非全过程培养研究生

研一在校本部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校本部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研二、研三在校区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校区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制(年)

备注

全日制

025100

金融

7000

2

校区全过程培养

025200

应用统计

7000

3

055100

翻译

6000

2

125300

会计

7000

2

085开头

工程类专业

6000

3

所有工程类专业均为校区全过程培养

全日制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5800

2

校区非全过程培养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5500

3

070200

物理学

5800

3

070900

地质学

5800

3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5800

3

非全日制

125100

工商管理

30000

2

校区全过程培养

125601

工程管理

20000

3

085开头

工程类专业

15000

3

(单独考试)

非全日制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45000

2

校区全过程培养

085703

地质工程

30000

3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30000

3

(二)住宿费

根据《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规定执行,校区住宿标准为4人一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收取。

五、联系方式

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990-6633038

克拉玛依校区主页网址:https://www.cupk.edu.cn/

克拉玛依校区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8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