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科人才培养多样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切实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基础扎实、综合能力过硬的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原则
1.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学生自主选择与择优遴选相结合的原则。
3.学生个性发展与学科专业持续相结合的原则。
二、 分流方案
1.专业分流对象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22级机械大类本科生。
2.专业分流方式
学院在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按照“每个专业不少于3个自然班,且符合自然班人数要求”的原则,进行分流和调整。
如果任一个分流专业自愿报名人数超过专业人数上限,学院则对自愿报名该分流专业的学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专业人数上限择优确定该分流专业的学生名单。
3.时间安排
4月27日-5月9日:机械类2022级辅导员统计学生分流意向。
5月11日前确定分流名单。
5月12日前公示分流结果。
三、 其他
1.如本方法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方法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