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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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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5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53-工学院   浏览:3223

根据校区《关于开展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工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行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推免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评价与学术专长考核等工作。

组长:魏强

副组长:张玉清

成员:李欣泽、李楠、李洋、宋强、赵敏、王志朴、闫景富、祁缨缨、曹慧颖、陈佳佳、魏松下

二、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阶段申诉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委员。

组长:谢庆宾

成员:刘凡瑀、李家学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2.学业要求

(1)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

(2)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按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3)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四、推荐及选拔办法

1.申请与审查

(1)学生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将《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专业辅导员,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2)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

(3)各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本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评分标准见附件2。

2.排名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在进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4年夏季短学期(含)。

(1)学业成绩计算

①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学业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②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①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转专业学生按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②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

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计算

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赋分,赋分办法见《工学院2024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2)。

②申请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者与指导老师(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纳入校区竞赛认定范围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如果奖励证书上有署名单位则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选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录取

各专业学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依次根据必修课优良率、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学生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递补人数一般为本专业推免生指标总数的30%(至少3名)。

五、日程安排

2024年9月9日12点前,学生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将《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将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汇总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后继相关事宜以后继通知为准。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接待电话:0990-6633367。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仅适用于2025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

2.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3.其它未尽事项由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4.本办法由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4年9月5日


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工学院2024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