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微专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校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满足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
备注: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微专业。
二、招收专业
序号 | 开设学院/部门 | 微专业名称 |
1 | 石油学院 | 油气地质 |
2 | 测井 | |
3 | 物探 | |
4 | 油气钻探 | |
5 | 油气开发 | |
6 | 软件开发技术 | |
7 | 大数据 | |
8 | 油气智能 | |
9 | 工学院 | 石油加工 |
10 | 石油化工安全 | |
11 | 油气储运安全与环保 | |
12 | 机械 | |
13 | 机电一体化 | |
14 | 能源工业环保 | |
15 | 文理学院 | 俄语 |
16 | 应用英语 | |
17 | 应用数学 | |
18 | 工商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会计 |
19 | 创新创业中心 | 创新创业 |
三、申请与考核
学生查询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包括招生人数、报名条件、选拔程序、考核和录取办法、课程学习要求等),按要求提交材料和参加考核工作。
四、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时间 | 工作内容 |
7月2日前 | 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将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报教(研)务部审核备案后,在学院/部门在网站公布(其中创新创业中心实施细则将在教(研)务部网站公布) |
7月3日-7月10日 | 学生根据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报名 |
7月11日-7月15日 | 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见附件1),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研)务部审核 |
7月16日-7月20日 | 教(研)务部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审核、发文公布 |
五、教学管理
1.录取为微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微专业课程教学由所属学院负责安排,根据学生录取规模,微专业可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微专业课程教学、考核等要求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
2.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普通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单独制发。
3.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微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主修专业毕业或结业,微专业学业自然终止。
4.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微专业培养要求的,经学院审核,报教(研)务部审定后,校区发给微专业结业证书。未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教(研)务部出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学费
除创新创业微专业免学费外,微专业按修读学分缴纳学费,学分学费标准与相关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相同,即:理工类专业85元/学分,经管类专业80元/学分,外语类专业95元/学分,其它文科类专业80元/学分。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其微专业修读资格自动终止。学生若中途退出微专业学习,不退还已缴纳学费。
各学院/创新创业中心2023年微专业修读实施细则:
石油学院:https://www.cupk.edu.cn/syxy/c/2023-07-01/517899.shtml
工学院:https://www.cupk.edu.cn/gxy/c/2023-07-01/517891.shtml
工商马院:https://www.cupk.edu.cn/smxy/c/2023-07-02/517900.shtml
文理学院:https://www.cupk.edu.cn/wlxy/c/2023-07-02/517906.shtml
创新创业中心:https://www.cupk.edu.cn/jwb/c/2023-07-02/517905.shtml
教(研)务部
2023年7月1日
附件2: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10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微专业设置及教学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