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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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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7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文理学院  浏览:1080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石大克校区教〔2022〕14号)和校区《关于做好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文理学院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工作机构

第一条 成立文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等。

组 长:殷文

副组长:何汉挺

成 员:孙磊、杨妍、王凤英、刘涛、王均涛、王莉

第二条 成立文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组长:殷文

成员:孙旭东、肖磊、孙磊、王凤英、刘涛

第三条 成立文理学院推免申诉小组,负责解释、处理学院推荐阶段师生的申诉。

组 长:何汉挺

成 员:孙磊、杨妍、王凤英、刘涛、王均涛、王莉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第五条 学业条件

1.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注: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计算以学生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为准,百分制成绩≥80分为优良,免修按照90分计算为优良);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不超过2门次,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课程不合格,若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对该课程无要求,则不算作不合格记录。

2.前三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和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3.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俄语专业需通过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

第三章 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六条 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2022年9月18日前自愿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辅导员处。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七条 资格审核。文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四章 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第八条 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2年夏季短学期(含)。

1.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计算方式如下:

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五等级制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分别按照95、85、75、65分计算。若首次考核不合格,经补考、重修考核合格的,百分制成绩为60~80分的(不含80分)按60分计算,为80分以上的(含80分)按75分计算;五等级制成绩为“及格”或“中等”的按“及格”计算,为“良好”或“优秀”的按“中等”计算。

 转专业学生按照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进行计算。转专业前修读的替代现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原专业课程,课程属性记为必修,成绩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原专业修读的其他没有参与课程替代的必修课程,不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2.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计算方式如下:

(1)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计算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降级转专业学生2018-2019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

(2)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10%;

(3)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10%。

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考核项目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赋分办法见《文理学院2022年推免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2):

4.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九条 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及递补名单。如果学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第十条 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递补人选。

第五章 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分配及名单确定

第十一条 俄语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为:6人;专业递补人选为:2人。

第十二条 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数从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中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第十四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校区原则上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手续。

第十五条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文理学院2022年推免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附件3:团队比赛获奖项目赋分明细表


文理学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