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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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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6  编辑:文理学院管理员  来源:355-文理学院  浏览:1142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3〕6号)和校区《关于做好开展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工作机构

第一条 成立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等。

组 长:殷文

副组长:何汉挺

成 员:杨妍、吴述金、闫鹏、肖磊、杨立敏、胡谷明、张颖、李博宇、娜依拉·亚尔买买提、马鹏、李中岩、高欢

第二条 成立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组长:殷文

成员:杨妍、吴述金、肖磊、杨立敏、胡谷明、张颖

第三条 成立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免申诉小组,负责解释、处理学院推荐阶段师生的申诉。

组 长:何汉挺

副组长:闫鹏

成 员:李博宇、娜依拉·亚尔买买提、张颖、马鹏、李中岩、李嘉硕、高欢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第五条 学业条件

1.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注: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计算以学生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为准,百分制成绩≥80分为优良)。

2.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按首次考核成绩计算)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3.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六条 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2025年9月4日13:00前自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老师汇总交学院办公室。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七条 资格审核。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第四章 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第八条 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5年夏季短学期(含)。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加分计算范围为前三个学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含),以证书签发日期或主办方公布的正式结果为准,录用通知/晋级通知/比赛通知等一律不算。

注意:俄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提交前三学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加分材料;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已于本研一体化期间完成前五学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加分认定,此次仅限增补2025年3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

1.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计算方式如下:

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五等级制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分别按照95、85、75、65分计算。

转专业学生按照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进行计算。转专业前修读的替代现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原专业课程,课程属性记为必修,成绩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原专业修读的其他没有参与课程替代的必修课程,不参与前三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2.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计算方式如下:

(1)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计算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降级转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

(2)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10%;

(3)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某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10%。

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

(1)考核项目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赋分办法见《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2);

(2)申请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者与指导老师(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纳入校区竞赛认定范围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如果奖励证书上有署名单位则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选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五章 录取

第九条 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及递补名单。如果学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递补人数一般为本专业推免生指标总数的30%(至少3名)。

第十条 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递补人选。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第十二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校区原则上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手续。

第十三条 本细则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2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由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文理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3:文理学院团队比赛获奖项目赋分明细表

      4: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核心期刊认定标准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