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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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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校区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启动工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附件1)。


二、验收要求

各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及过程记录册,同时附相关成果(竞赛获奖证明、项目论文、调研报告、专利、著作或科技发明实物制作等),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至少由三名教师组成,其中一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作为专家组组长),确定结题验收结果,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终止。


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终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校区团委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三、进度安排

(一)材料提交

各项目于5月26日18:00前将结题验收材料(附件2)装订成册交至辅导员陈烁老师处(C8-I-301办公室)。


(二)结题答辩

学院评审委员会预计于5月30日组织结题答辩。


(三)公示及报送

通过学院结题答辩确定结题验收结果后,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区,校区相关部门审查后对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并报自治区审核,同时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对通过结题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有效票据进行报销。后期项目平台结题录入如有其他材料需求,随时通知。



工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公示 (1)

附件2:结题验收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