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1011

校区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网络填报在2018年1月15日开通,此前时间申请人可按照往年提纲准备申请材料;(3)各项目负责人请在3月3日前网上提交申报书。

3.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将于3月6日前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和反馈,初步审核通过的将提交至校本部科学技术处审核。

4.科学技术处将于3月8日16:00前按照申请人提交和信息与科技管理部通过审核先后顺序,逐项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人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打印1式2份并上报学院。

5.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在3月1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同时应报送项目清单(电子版)以及全部项目审核明细表(具体格式将于3月初另行下发)和申报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学院报送,信息与科技管理部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6.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以及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3月11日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校本部。

二、 基金委申报通告、指南及管理办法

1.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基金委大约1月初上网公布指南,请申报人随时关注基金委主页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三、 注意事项

1.2018年项目申请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

2.2018年度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基本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不分本部和校区账号;(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前往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即可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3. 申请人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2:财政性资金科研项目申报承诺

附件3:申报项目清单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