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485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结合校区实际,现就做好校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可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于2020年1月15日开通,申请人可提前按照往年提纲准备申请材料;(3)请申请人于2月24日前在系统上至少提交一次申请书。(4)2月25日-3月6日为校区和校本部审核时间,申请人在此期间密切关注退回状态,及时进行修改再提交。

3.根据自然基金申报工作的整体安排,申请人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月15日—2月24日16: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时间段内提交申请书。第二阶段为3月2日16:00—3月4日16:00,项目负责人须在此时间段内修改、完善申请书。

4.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将于2月25日16:00—3月2日16:00期间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和反馈,完成申请书第一轮审核工作;在3月43月6前完成所有申请书审核工作。

5.通过学校审核后,申请书状态显示为“NSFC未审核”时即可下载正式PDF版申请书,双面打印1式2份,白色胶装,与财政性资金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一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6.各学院应对纸质版申请书进行审核,并于3月9日19:00前统一报送至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同时应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公函、项目申报清单(附电子版)、全部项目审核明细表(具体格式将于3月初另行下发)和申报承诺函。所有申请材料均须由学院统一报送,信息与科技管理部不接收任何个人直接递交申请材料。

7.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在完成版本号核对、签字审核、单位用章、整理汇总等工作后,将于3月10日统一报送申请材料至校本部。

二、基金委申报通告、指南及管理办法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请申报人随时关注基金委主页:http://www.nsfc.gov.cn/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三、其它注意事项

1.2020年项目申请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2020年度申请书全部采用在线填写方式;(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基本信息,对口支援教师需依托原单位申请账号;(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使用原有账号即可,不分校本部、校区、外单位账号;(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通过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3.2020年基金委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为了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版本的一致性,2020年我校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在申报时只需提交1份完整的纸质材料。请同时准备另一份签字盖章页自行保存,待项目批复立项后按具体要求装订上交。

4.申请人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19年7月)

附件2:财政性资金科研项目申报承诺

附件3:学院申报公函

附件4:项目申报清单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20年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