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浏览:830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申请人及学院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尤其注意支持方向、限项要求、申请人条件,若因以上原因造成校区名额浪费则限制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核减学院2022年推荐名额。

(二)项目申报工作严格落实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切实判断是否符合限项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三)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时间截至到2020年10月15日24:00。

(四)通用限项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天山雪松计划、天山青年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

2.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前2名项目组成员中有人在研(参与和主持都计数)项目达到2项的;

3.项目承担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

4.同一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的;

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自治区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6.申报指南提出明确申报限制的。

(五)各学院于9月28日下班前统一汇总需要账号的教师信息(附件3)报信息与科技管理部,本次申报依托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若有工程师学院账号的教师申报项目,依然需要申请新账号(在研项目除外)

二、申报要求

(一)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申报要求

1.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额申报,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将于9月28日通过OA发送科研秘书;

2.10月11日前,申请人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中完成填写申报书-合成-提交-下载申报书;申报书中的附件清单必须填写,内容由申请人自定,上传个人具有代表性成果即可;

3.10月12日-14日,学院按照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组构成:3名及以上同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推荐项目须附评分汇总表、专家意见表、推荐公函及申报清单(附件4);

4.10月14日-15日,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在线审核推荐项目,请密切关注审核状态以便及时修改;

(二)天山青年、天山雪松计划申报要求

1.该计划各类对年龄及学历要求较高,请认真查看指南,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2.10月12日前,申请人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中提交申报书;

3.10月13日-15日,信息与科技管理部在线审核申报书,请密切关注审核状态以便及时修改;

4.申报书中凡与个人基本信息及成果有关的内容必须在附件中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1.个人基本信息至少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成果内容需附证明材料: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内容扫描件,获奖及专利需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提供完整任务书扫描件。

(三)其它项目须在10月12日前在线提交,申报要求具体见申报指南。

三、注意事项

1.预算要求:其他支出填0,间接费用最大值=(直接费用-设备费)*20%,其中包含:①单位管理费,费用为申请金额*6%,②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总和=间接费用-单位管理费;

2.合作申报:若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申报书必须经本单位审核后方可上传申报系统,未经审核直接上传生成正式版本的不予盖章;

3.纸质材料:项目在线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时关注申报书审核状态,生成“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时方可打印,打印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信息与科技管理部门,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

附件1: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申请账号信息-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4:校内评审推荐附件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