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浏览:363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2019年立项的实施期满1年的项目,详见附件1。

二、时间进度安排

1.报告填写(5月25日-6月7日):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6月5日前结束相关经费开支及报销业务,完成决算表相关部门审签,准备汇报多媒体;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准备汇报多媒体。

2.信科形式审查(6月8月-14日):请于6月8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决算表用扫描件替换)和中检报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3.项目评审(6月15日-25日):

1)会议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信息与科技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会)进行评审,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2)系统结题:评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在校区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新增-选择验收项目名称,上传结题验收报告、结题评审意见+评审组名单;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在中检模块上传2021年度中检报告、2021年度中检评审意见+评审组名单;以上材料的文件名须以本通知为准。

4.纸质材料提交(6月26日-30日):6月30日前,结题验收报告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章齐全)、进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提交至信息与科技管理部,纸质材料核对无误后办理结题审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已到期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可以申请延期1年(已延期过的项目不可再延期),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和延期申请书。

2.已延期却不能验收(或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和项目终止申请书。各院应根据情况对该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进行督检。

3.已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未拨经费不再拨付。

4.本次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请务必在6月5日前完成相关费用报销及决算,结余经费将于6月10日统一收回学校科研经费账户中。

5.相关附件通过OA发至各学院。

附件1: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4:进展汇总表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