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633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申请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的能力;

二、申报方向及经费

申报方向见项目指南(附件1),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其他相关规定见附件2;

三、限项条件

有以下情况不得申请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1)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者;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填写申报书(9月22日-10月10日):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立项建议书(附件3),上传校区科研管理系统,命名格式为“指南条款-单位名称-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doc(例:1.3-中国XX大学-地质勘探-王某某-XXX研究)” 。系统操作步骤:登录信息门户-科研管理系统-纵向项目-项目申报-新增(需要用章)-提交。

(二)学院推荐(10月11日-10月19日):各学院组织专家(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从研究内容、技术路线以及预算科目与项目的相关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将申报项目进行优先推荐排序,各学院限额推荐不超过10项,10月19日下班前将学院申报公函(附件4)报送科技与信息部。

(三)学校审查(10月20日-26日):科技与信息部在校区科研管理系统中对立项建议书进行审查,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指南支持方向、立项建议书填报质量确定校区推荐项目,并反馈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四)提交材料(10月27日-28日):10月28日前,科技与信息部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

五、注意事项

(1)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仅能申请1项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依托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3)凡各学院推荐项目,因不符合项目申报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集团公司不予受理,造成校区推荐名额作废的,校区下一年度将酌减相关学院推荐名额。

(4)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需盖校章,由学院统一办理;“承诺书”、“推荐意见”、“申请者所在单位及合作单位的审查与保证”需签字和盖章后扫描替换。

科技与信息部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2021年度项目指南

附件2:中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立项建议书

附件4:申报项目学院推荐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