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0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现就做好校区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可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于20241月16日开通;(3)请申请人于2月24日前在系统上至少提交一次申请书;(4)申请人在申报期间应密切关注系统状态,直至显示“NSFC未接收”。

3.申请人在线填写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16—2月24日19: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在线提交申请书,参与形式审查;未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形式审查;

第二阶段(2月28日19:00—3月519: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内修改、完善并提交申请书终稿。自3月519:00起,“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全部关闭;

第三阶段(3月6—3月10日)科技与信息部在此时间段内逐项审核并提交申请书。

4.各学院于2月24日19:00—2月28日19:00期间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和反馈,完成申请书第一轮审核工作;在3月5日前完成所有申请书复核工作。

5.各学院应在3月10日19: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公函、清单以及全部项目的申报承诺函统一报送至科技与信息部。

6.科技与信息部将于3月16日16:00前按照申请人提交和学院通过审核先后顺序,逐项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复查工作,同时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清单上报工作。

特别说明:为辅助申请人顺利通过基金形式审查,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及要求高质量的提交申请书。

二、基金委申报通告、指南及管理办法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拟于20241月中上旬在基金委网站公布。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系统账号开通事项:(1)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身份证号、职称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只需在系统“个人信息维护”中更新基本信息,所在院系所选择对应学院;(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登陆系统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密码,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2.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科技与信息部

2024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