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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超期催还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作者:   来源:   浏览:67


    各位读者:

    为保障图书馆图书资源的有序流通,满足全体读者的借阅需求,现对已超期未归还的图书进行统一催还,请相关读者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

    截至本次通知发布之日,部分读者所借图书已超出规定借阅期限(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小说类(I大类)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请超期图书的借阅者,尽快登录图书馆图书检索系统查询本人超期图书详情,或前往图书馆借阅台核对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超期图书。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需提前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归还(延期申请仅可办理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4月30日)。

    温馨提示:请各位读者养成按时还书的良好习惯,合理安排借阅时间,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公共资源环境。若超期后仍未及时归还,图书馆将暂停其借阅权限,直至图书归还并结清滞纳金。

    咨询电话:0990-6633090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