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超期催还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8 作者: 来源:07-图书馆 浏览:0
各位读者:
为保障图书馆图书资源的有序流通,满足全体读者的借阅需求,现对已超期未归还的图书进行统一催还,请相关读者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
截至本次通知发布之日,部分读者所借图书已超出规定借阅期限(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小说类(I大类)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请有图书超期的借阅者,尽快登录图书馆图书检索系统查询本人超期图书详情,或前往图书馆服务台核对信息,并及时归还超期图书。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需提前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归还(延期申请仅可办理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0月23日)。
温馨提示:请各位读者养成按时还书的良好习惯,合理安排借阅时间,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公共资源环境。从2026年10月24日起若超期后仍未及时归还,将开始计时并计算超期罚款,中文图书每册按超期罚款0.1元/天计算,外文图书每册按超期罚款0.2元/天计算。已有超期图书后借书证将不能继续借阅图书,直至图书归还并结清超期滞纳金方可继续借阅。
咨询电话:0990-6633090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26年9月28日